补助发放自查报告范文(17篇)

时间:2024-05-04 16:57:07 作者:紫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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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发放自查报告

一年来,我校贯彻执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发放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我校认真对自xx年的寄宿制贫困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规范学校寄宿制贫困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的行为,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此项工作。

1、是学校成立了贫困生生活补助评审领导小组,对此项工作进行全程管理,负责对全校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是组织学校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熟悉“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有关政策法规,统一思想和认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3、是通过教职工大会,宣传文件精神,特别是实施“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这一政策,提高全体教师的认识水平,强化教师的法制意识,要求教师要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这一惠民政策,让这一惠民民政策真正落实并惠及到民生。

一年来,我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惠民政策,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实到家庭贫困的学生身上,我们在每学期开学初都要召开学生家长会和教师代表会议,广泛宣传这一惠民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寄宿生生活补助自查报告年,在确定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时,我们的做法,1是通过班主任教师根据本班学生家庭实际情况,认真进行排查、摸底、分析每位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找出贫困生家庭经济困难原因,筛选出困难家庭学生。2是由学生评议小组认真进行讨论、对比,拟定享受困难生活费的学生名单。3是将享受补助的贫困家庭寄宿生名单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4是在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材料,由教育局、市财政局审批。

一年来,我校通过对这一政策进行了大力宣讲,每位教师都明确其职责及其工作意义所在,因此在自身行为中,都能按规定动作执行,没有出现偏离。学校在校务公示栏上,将每学期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人员公示在醒目位置,并将学校举报电话也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学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主动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监督。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了补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学生。没有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现象发生。

为了加强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杜绝执行政策不力现象发生,我校的做法是:一是不折不扣执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有关政策、法规制度、享受条件、标准。二是根据上级对贫困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文件要求,对用于资助贫困寄宿生的资金资金纳入学校食堂专户管理,实行专帐核算。三是在财政下拨资金后,学校派专人管理资金,并立即按要求规范有序地操作,决不截留、挪用,切实做了到专款专用。

xx年春季期我校在校生1949人,1269人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793125元。学校食堂将享受贫困生生活费补助款转入学生预交伙食费,学校食堂按享受贫困生生活费补助标准给受助学生开具收款收据,并让受助学生在“贫困生生活费补助签领表”上签字确认收到该款项,每个学期结束,预收伙食费有结余的,把结余费转入下一个学期开学使用。如果学生毕业离校或不在校就读的,应把结余的伙食费如数退还给学生。

正是由于我校组织得力,措施到位,对政策的明晰宣讲和解决,公开透明的操作程序,使得这项工作圆满完成。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努力,关注贫困学生,切实将这一惠民政策惠及民生。

补助自查报告

根据文件精神,xx试验区粮食局、财政局对20xx-20xx年省财政下达的仓库维修、物流和园区建设、省储库(中心粮库)建设等粮食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的投资和资金使用情况认真开展了绩效评价,现报告如下:

20xx-20xx年,省财政共下达我区粮食专项补助资金合计172万元。按资金使用方向分,仓库维修资金98万元,物流和园区建设资金44万元,省储库(中心粮库)建设资金30万元;按资金使用单位分,xx试验区建丰粮食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建丰省储库)xx万元,xx试验区生源粮油储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生源公司)58万元;按下达年度分,20xx年23万元,20xx年65万元,20xx年84万元。

我区按照省粮食专项补助资金使用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有效地开展了粮食仓库维修,购置了粮油专项设备,实施了安徽xx粮食现代物流园项目,增添了部分基础设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项目管理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招投标程序,切实加强对整个项目的监管。为了确保省粮食专项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不发生挤占挪用现象,采取财政直拨方式,由区财政局直接将专项补助资金拨付给施工企业和专项设备供应单位。

(一)粮食仓库维修情况。3年来,我区执行政策性收购的2家企业利用省粮食专项补助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共维修仓库35幢,面积15349m2,修建道路和水泥晒场8408m2,购置设备65台(套),地上通风笼4600m。

(二)物流和园区建设情况。我区物流和园区建设主要突出xx独特的区位和地理优势,以建丰省储库为载体规划建设安徽xx粮食现代物流园项目,该项目规划占地xx0亩,总建筑面积28600平方米,总投资8747.42万元,整个项目按仓储、加工和信息服务三个功能区进行规划,分两期完成。一期规划建设5万吨仓库,建设xx幢高大平房仓,配套建设年周转能力达20万吨的仓储物流区;二期规划建设加工区和物流信息服务区,建设年加工5万吨大米和2万吨米糠油生产线各一条,建成粮食现代物流信息服务公共平台。目前已征地18.06亩,建成高大平房仓3幢,仓容1.5万吨,并且完成了已征土地的水、电、路、绿化和晒场等基础设施配套工作,完成投资xx万元,下一步我们将利用退城进郊政策继续实施后续工程。

几年来,我区仓库维修资金累计投入426万元,其中维修投入270万元,设备购置投入156万元。仓库维修资金投入中省财政下达资金98万元,占整个投入23%,区财政实际拨付资金98万元,拨付率百分之百。我区粮食物流园区由建丰省储库组织实施,预计投资8747.42万元,其中企业自筹7715.2万元,申请银行dai款xx万元,截止20xx年2月底,该项目累计完成投资xx万元,其中省下达粮食财政专项补助资金74万元(20xx年省储库新建仓库建设补助资金30万元,20xx年物流和园区建设资金44万元),区财政实际拨付74万元,拨付率百分之百。企业自筹资金来源主要依靠退城进郊和经营利润,由于退城进郊没有按期完成,目前整个项目进展缓慢,下一步我们将加大退城进郊力度,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完工。

省粮食财政专项资金的投入,从根本上调动了粮食企业的积极性,促进了粮食企业进一步改善储粮条件,降低保粮成本,提高科学保粮水平,对整个粮食行业的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撬动和导向作用,有利于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有利于国家加强粮食宏观调控,有效掌握市场粮源。从我区两家企业项目实施情况看,省粮食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作用更加明显。

(一)建丰省储库。该库已建仓库全部为高大平房仓,业务程序处理全部实现了微机管理,所有粮食全部实现了双低保管、机械通风、环流熏蒸、微机测温,库内还配备了地磅、摄像头、消防器材和能够开展常规检化验活动的仪器设备,库区环境也非常亮丽。20xx年7月份,该库保管3年的5000吨省级储备粮需要轮换,如果按过去普通仓库常规保管的话,这批粮食肯定陈化不能食用了,但是通过检验,该库保管的5000吨省级储备粮各项品质指标仍然达到食用标准,完全可以食用,结果省里把它作为平抑市场粮价粮食定向销售给加工企业,仅此一笔销售,不仅有效调控了粮价,还为国家多创造了几百万元经济效益,资金的放大效应可见一斑。

(二)生源公司。该公司8个站点每站都配备有风机、地磅、清粮机和输送机,所有仓库全部都安装上了地上笼,全部实现了机械通风、双低保粮。有了这些专项设备,农民售粮无需肩背手提,经过清粮机除杂后直接通过输送机进仓,高水分粮食也无需整晒,可以直接通过机械通风降水,一方面可以大大方便售粮农民,更好地改善为农服务条件,另一方面还可以提高粮食质量,确保粮食储存安全。

(一)要进一步完善资金拨付方式。在资金拨付上,由于受财政拨付体制影响,无论是仓库维修资金,还是项目建设资金,承担项目实施的企业都无法入账,原因是我区财政在专项资金拨付过程中,直接将省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拨付给施工企业或设备销售单位,导致项目实施企业无法进行账务处理。建议进一步完善资金拨付方式。

(二)要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前些年,粮食仓库维修资金直接下达到企业,像撒胡椒面,既不利于监管,也不利于发挥仓库维修资金的整体效益。建议把维修资金统一下达到各县(区),由各县(区)负责监督使用,这既可以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也可以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有利于发挥资金的整体效益。

补助的自查报告

省工商局计财处:

接到《关于对国家工商总局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后,我局立即展开对20xx年国家工商总局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整改,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国家工商总局共拨专项资金70万元,其中,丰城市工商局20万元,樟树市工商局20万元,铜鼓县工商局20万元,宜春市工商局机关10万元。

3、樟树市工商局20xx年国家局补助的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临江工商分局的重建,目前,重建工作正在进行中,已使用了一部分专项资金。

4、铜鼓县工商局20xx年国家局补助的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大段分局新办公楼的建设,其面积为754.47平方米,实际用于大段分局新办公楼建设的资金为64.5万元。

各县市区局专项资金的拨付,使上述各县市区局的办公大楼及时得到改建,办公环境得到改善,提高了工作效率,能够满足正常的办公需求。

从专项经费的申请,批准,拨付到投入使用过程中,没有出现任何违纪违规的问题。各县市区局将专项经费纳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按照专款专用原则,统筹分配使用,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请况,拨付的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将专项建设安排的配套资金纳入每年部门预算安排。

在以后的工作中,各县市区局将继续做好一下几方面的工作:

1、切实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积极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以更好地加强专项补助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能够落到实处,切实发挥专项补助资金效益。

2、继续完善专项资金使用审查制度,跟踪调查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专项资金是专款专用。

补助发放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xx年秋季获得贫困寄宿生活补助16人,每人500元的发放8人,每人350元的发放8人,20xx年春季追加8人,每人发放150元,20xx年春季获得贫困寄宿生活补助26人,每人发放500元。

二、具体作法:

(一)成立领导机构落实工作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的惠民政策,学校成立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安排一名副校长负责具体督促落实各项工作,严格细致地审核申请、调查、和认定的各项环节,使生活补助能及时足额发放到真正贫困寄宿生手中。

集中全体师生召开专题会议,由校长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宣传国家补助农村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惠民政策,让师生了解到这一政策的基本情况。

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研究部署调查、摸底、发放等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

(二)认真抓好申请、调查、公示、审核、认定工作,完善档案。

召开班主任会议,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强调工作的1。

重要性和严肃性,明确工作的具体要求,杜绝违反政策、弄虚作假、假公济私、徇私舞弊的行为,确保生活补助能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真正贫困的寄宿生手中。要求班主任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事,做好国家政策和上级文件的传达、宣传、发动工作,指导学生按要求写好申请书,如实填写申请表、调查表和认定表的相关内容,及时组织班主任和财务人员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按时汇总上送相关材料。

班主任和跟班教师依靠村委干部的帮助,通过当地村民了解学生的`家庭生活状况,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学生的反馈意见,认真核实学生的“调查表”,深入细致地做好贫困寄宿生调查核实工作。

根据学生申请、调查摸底、审查核实,领导小组将享受补助的名额分配到各班,要求班主任认真指导学生填写表格,领导小组成员分成三个督查组分别对三个年级各个班级材料的整理填写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反馈整改检查出现的问题。

经过严格细致、慎之又慎的调查核实工作之后,对各班级上报拟定享受贫困寄宿生名单审理核实后,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七个工作日。

分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校长和财务人员共同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及时按要求上报有关材料到县资助中心。

(三)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按时足额发放生活补助。

公示期满,全体师生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认定表》,按要求打印发放花名册上报教育局财务股,经上级审核后,严格按照签字发放领取的程序,让学生按时足额领取。

为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学校每个学期都集中获得补助的学生家长到学校举行发放仪式。家长对学校的发放工作十分满意,这一惠民政策在社会上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直以来,我校都高度重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发放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务实求真的工作原则,扎扎实实开展好各项工作,让真正贫困的学生得到生活补助,让党和国家的“民心工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让学生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使他们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努力学习,立志成才,报效祖国。

补助的自查报告

一年来,学校认真执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发放工作。根据区教体局的要求,我校认真对自20xx年的寄宿制贫困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规范学校寄宿制贫困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的行为,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此项工作。

一是学校成立了贫困生生活补助评审领导小组,对此项工作进行全程管理,负责对全校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二是组织学校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熟悉“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有关政策法规,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三是通过教职工大会,宣传文件精神,特别是实施“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这一政策,提高全体教师的认识水平,强化教师的法制意识,要求教师要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这一惠民政策,让这一惠民民政策真正落实并惠及到民生。

一年来,我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慧民政策,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实到家庭贫困的学生身上,我们在每学期开学初都要召开学生家长会和教师会议,广泛宣传这一慧民政策,做到家喻户晓。20xx年春、秋两学期,在确定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时,我们的做法,一是通过班主任教师根据本班学生家庭实际情况,认真进行排查、摸底、分析每位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找出贫困生家庭经济困难原因,筛选出困难家庭学生。二是由认真填写申请审批表,学校审批同意。三是将享受补助的贫困家庭寄宿生名单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四是在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材料。

校在校务公示栏上,将每学期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人员公示在醒目位置,并将学校举报电话也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学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主动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监督。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了补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学生。没有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现象发生。

为了加强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杜绝执行政策不力现象发生,我校的做法是:一是不折不扣执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有关政策、法规制度、享受条件、标准。二是根据上级对贫困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文件要求,对用于资助贫困寄宿生的资金资金纳入教育系统核算中心专户管理,实行专帐核算。三是在财政下拨资金后,学校派专人管理资金,并立即按要求规范有序地操作,如数发放到学生家长手中,决不截留、挪用,切实做了到专款专用。

通过自查,20xx年春季中学部有234名享受贫困寄宿学生住校生生活补助费117000.00元,小学部有190名享受贫困的寄宿制学生住校生生活补助费71250.00元;20xx秋季中学部有234名享受贫困的寄宿制学生住校生生活补助费117000.00元,小学有190名享受贫困寄宿制学生住校生生活补助费71250.00元。20xx年春、秋两学期,我校共计有848人次的贫困寄宿学生享受生活补助费376500.00元。此项经费,学校在上级财政下拨该项资金后,立即按公示无异议的名单造册,学校召开家长会,再次宣讲政策,享受标准,统一由班主任教师和科任教师一起如数发放到学生家长手中,没有截留和挪用。

正是由于我校组织得力,措施到位,对政策的明晰宣讲和解决,公开透明的操作程序,使得这项工作圆满完成。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努力,关注贫困学生,切实将这一惠民政策惠及民生。

发放情况自查报告

为确保此次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对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将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家要求的高度上,同时从各科室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项自查小组,对单位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发放各种补贴、奖金的行为进行清理和自查,明确了责任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法依规,严格执行。

根据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对照规范工作总体要求,于x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对单位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在自检自查工作中,没有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并做到了应归并的项目一律归并,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情况。经查,我局始终严格规范公务员工资,除了按中央和国务院明确规定正常发放的津贴补贴外,没有自行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没有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没有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围;没有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从未发放过有价证券和实物。

(二)其它情况。经过自查我局不存在违规设立“小金库”的行为,津贴补贴项目归并及各职级标准执行情况,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津补贴通过财政拨款所得,按规定程序实行工资以银行卡方式发放到职工个人,其中的依法代扣项目为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和医疗保险金三项。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我局在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上,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区规范津贴补贴的各项政策,杜绝了利用公用经费、“小金库”资金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现象,取消了以各种名目滥发奖励性补贴、通讯补贴和节日补贴。

通过此次规范津贴补贴自检自查工作,我局进一步深刻领会了严肃纪律确保机关工资制度改革顺利进行的.精神和要求。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现有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并将单位津贴补贴工作机制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局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保证财务支出公开上墙,接受单位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创造条件,确保规范工作继续顺利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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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xx市xx区财政局、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部署,我委组织财务相关同志认真领会学习《xx区财政局、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工资津贴补贴发放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并按照文件要求指定专人对本局财务管理工作逐一梳理、逐项排查。同时,在深入剖析问题成因的基础上,我局加大整改力度,做到举一反三,防范于未然。

根据《xx区财政局、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工资津贴补贴发放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委重点围绕是否存在中央和xx规定之外,以各种名目发放各类奖励性补贴、改革性补贴等项目;是否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未休年假补贴等项目;是否对违规发放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等系列问题逐一对标检查。经过自查,我委20xx年财务管理中,不存在以上问题,故无需整改。

我会将严格按照会计法及相关财经法规规定,结合本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核各项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坚持原则,对违反规定的各项支出坚决予以拒绝,做好本局财务管理工作。

xx区妇女联合会。

20xx年xx月xx日。

违规发放津贴自查报告

根据《安徽省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整改阶段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整改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xx年涉农资金共计。

17项,县区自查。

14项,省级重点检查12项,主要存在个别涉农资金结余较大、个别项目审计滞后、个别资金账务处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分县区及时下发整改通知。

5月份下旬,我们对本次检查中所提出的34项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深入分析、查找原因,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县区及时印发了整改通知,要求县区对检查出的问题逐项整改,截至到6月中旬,县区已整改到位并及时报告整改结果。

(二)建立督查整改消号制度。

根据市级印发整改通知要求,建立整改消号制度,对县区已整改问题进行整改消号。

1、xx年以来涉农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铜陵县共计收到财政和审计部门的整改通知。

xx年以来。

14项,整改消号14项。项目涉及资金万元,整治前已通过追缴资金和调整账务整改到位,共计追缴财政资金万元。

(详情附表1)。

2、省级重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通过省重点检查发现问题为一项,整改消号。

1项。项目系铜陵县。

xx年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中当年未采购一年级免费发放学生字典,涉及问题资金。

4万元。目前,已按要求采购发放。

3、市级重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通过市级重点检查共发现问题。

17项,整改消号。

17项。项目涉及资金。

2942万元,已全面整改。(详情附表2)。

4、县区自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县区自查发现问题2项,整改消号。

xx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已调整实施,狮子山区xx年公益林补偿资金已全部发放。

(三)建章立制强化制度建设。

坚持问题整改和制度完善同步,针对整改发现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市财政于。

6月份出台了《铜陵市全面推进财,全面推进财政支农专项资政支农资金管理改革实施细则》金因素法分配、全面推进公开竞争立项、全面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全面推进信息公示、公开、全面落实各类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涉农资金管理。

三、下步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抓好此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完善的同时,对所属县区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对发现未整改处理的问题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督促或问责。

(二)完善涉农资管理机制。坚持问题整改和制度完善同步,对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根源,研究政策制定和决策、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方面的解决方案,着重从创新资金使用和监管机制等方面完善制度办法,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管理长效机制。

根据市纪委《关于。

xx年至。

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搞好“三公”工作,我局成立了以书记、局长李立安为组长、副局长彭胜辉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三公”经费管控工作领导小组,今年年初重新下发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实行会审联签制度,从制度对全局支持进行规范,确保“三公”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强化工作落实,严控“三公”经费1、会议及公务接待费用。

我局xx年会议及接待费用预算为万元,待费用预算为万元。我局年会议及接待费用为万元,万元。

xx。

xx年会议及接待费用为万元,xx年1-6月会议及接待费用支出报销时必须由经办人员、会审联签小组会签,经分管领导审批后,财务股核报。经调查,我局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情况,支出偏高的原因:按上级要求,我局开展了多次公路专项整治行动,上级检查多,部门联系公务接待较多;路政巡查加班餐费等共同导致。

2、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情况xx年外出学习培训。

13次共96人花费49013元,xx年外出学习培训14次共36人花费21361元,xx年1-6月外出学习培训1次共1人花费1300元。除xx年自行组织退休老同志考察学习、党员学习以外,其余都为参加省、市组织的学习培训,无国(境)外学习事项,且呈逐年递减趋势。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用。

我局xx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预算为辆购置及运行费用预算为。

3万元。我局。

6万元,xx年车xx年车辆购置及运。

;二是车辆因使用年限长、频率高,车辆状况较差,造成修理费用偏高。

;节假日严格执行公。

;不存在超标准配备公车或豪华装饰公务用车行为;不存在公车入私户行为。

三、积极完善监管,共建长效机制。

根据自查结果,我局对严格“三公”支出管理,提出了八项强化措施。

一是提高工作效能。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超前谋划,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尽量利用机关会议室,能够简化会议形式的一定要简化。

三是加强对考察及差旅费的管理。控制出市、县参加会议、考察的人数,不安排没有实际意义的公务考察活动。出差之前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作为报销时的依据。

四是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修理前报机务股并填写修理审批单,并到定点机构进行修理院内。

五是加强用水用电管理。对空调、照明、用水等进行统一管理,提倡节约用水用电。

;节假日和不使用时车辆一律停放到机关。

六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中的审批程序进行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七是规范大宗购置及办公用品管理。大宗商品购置一律按政府采购规定实施,办公用品采购实行定点采购,需要办公用品的股室填写办公用品采购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统一由办公室进行采购。

根据《霍邱县展整。

(霍政秘35治滥发津贴补贴和公款私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号)文件精神,结合贯彻落实最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整治滥发津贴补贴专项行动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现将我局整治滥发津贴补贴专项行动工作自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规范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整治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办理并负责反馈。为扎实抓好这项工作,还制订了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思想、责任和要求,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自查,不走过场按照文件的要求,我局对。

xx年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从自查情况看,我局发现因工作人员疏忽,有1位同志超年龄发放独女费情况。其他无违反中央、省市规定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及公款私存问题。能够按规定要求设置津补贴项目、按规定形式发放津补贴。

三、下一步打算。

通过些次津贴补贴实施情况和公款私存专项行动自查自纠工作,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会不断严肃财经纪律,逐步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确保将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违规发放津补贴自查报告

按照市纪局、市局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下发的《关于集中开展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发放岗位津补贴和福利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对规范津补贴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责任落实。

二、认真自查,不走过场。

按照文件的要求,对我局2018年以来岗位津补贴、福利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从自査情况看,我局自从实施规范津贴补贴以来,没有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做到了规范有序,合规合法。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按规定要求设置津补贴项目和标准。

自2018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设置津补贴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范围。经自查,不存在自行新设津补贴项目,提高津贴补贴标准等情况。

(三)按规定方法核算津贴补贴。

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规定设立津贴补贴会计项目,对发放给职工的工资、地方(部门)津贴补贴进行会计核算,未在其他科目核算发放津贴补贴。

(四)不存在违规设立“小金库”的行为。

三、强化认识,务求实效。

我局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总体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执行机关工资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巩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防止出现“先清后乱”甚至“边清边乱”的现象,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形成我局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将规范工作的取得成效。

**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9年11月18日。

灾款发放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呼伦贝尔市《关于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督查的通知》(呼民政发【xx】57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及时进行安排。我局下发了文件,印发了表格,并在各苏木、镇进行自查的基础上,采取“查帐目、查手续与入户调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全旗xx年冬季以来的救灾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xx年冬季以来救灾款的收支情况。

xx年冬季以来共收到上级拨付救灾款万元。其中:呼财社[xx]号拨。

xx年冬令款万元,呼财社[xx]2号拨xx年春荒款万元;市本级救灾xx年冬令和xx年春荒配套资金万元。

全市财政共计下拨救灾资金2200万元,具体情况:万元。市社会福利厂100万元用于加工救灾衣被。另,市财政直拨400万元(永和100万元、吉县300万元)专项救灾资金,部分用于7月份风雹、洪涝灾灾民生活救助。

二、救灾款的使用管理情况。

我旗所辖7苏木、镇xx年冬季以来救灾资金全部及时下拨各苏木镇,用于灾民救助。在救灾款的.使用上,我们以春荒冬令灾民救助工作为重点,采取发放现金、面粉、衣被等形式,使灾民得到及时救助,采取保障了灾民越冬所需。在救灾款物的使用管理过程中:一是严格程序,规范发放,始终坚持“户报、嘎查评、苏木审、旗定”和“以户计灾,以户救灾,民主公开”的原则。基层发放救灾款时,不论是发放现金还是实物,都将数额公开。二是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被救助对象普遍使用了《灾民救助卡》。三是专款专用、及时发放。救灾款是用于安排灾民生活的专项款、救急款,是灾民的救命钱。为了切实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提高救灾资金的使用效率,各级各部门以最快的速度兑现落实到灾民手中,做到不拖、不欠、不截留、不挪用。四是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民政部《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

三、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是对灾民的受灾程度、受灾人数、自救能力等底数掌握还不够准确细致,因此在帮助灾民恢复生产、生活保障方面,措施还不够十分有力。

二是救灾款物的发放上还存在着平均分配的现象,发放救灾款物时标准不够具体明确。即什么程度的灾害应该发放多少救灾款粮才能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没有相应的标准,盲目性、随意性较大。

三是个别苏木镇市灾民救助卡的发放、填写不规范。主要表现是苏木镇民政助理员将灾民救助与特困救助混淆,填写日期和发放人不具体,担心灾民无休止的持卡要求救助。

四是旗局救灾工作人员流动性大,苏木、镇民政助理员兼职过多、业务生疏给救灾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建议市局定期对救灾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1.2017年。

4.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

6.2017年村第一书记自查纠错报告。

8.2017年党员干部履职尽责自查报告。

9.2016年度领导干部个人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

10.2017年法警支队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

违规发放津补贴自查报告

(一)。

按照县纪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靖组发〔2016〕4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了对我局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发放自查工作,现就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我局共有财政供养人员54人,退休10人,在岗44人;。

二、我单位暂无因职务调整、单位变动而出现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在我单位发放领取现象;。

四、我单位人员无受党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人员;。

五、我单位已退休人员全部按照退休后的标准发放退休金;。

六、我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请病、事假人员,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手续;。

七、根据县委、县政府《转发县人社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靖办发〔2016〕1号)文件精神,我单位认真核查,未发现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现象。

(二)。

根据市纪委(宜纪综【2016】53号)文件要求,我镇党委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在5月11日的全镇职工大会上进行学习,并认真开展津补贴发放情况自查工作。通过认真仔细的自查,没有发现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我镇领导对此次违规发放津补贴自查自纠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委书记xxx同志为组长,副书记xxx同志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具体工作方案,还指定专人具体办理并负责反馈。明确了责任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1、自今年以来我镇从未出现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性项目,包括过节费、年终奖金、水电补贴、电话补贴、加班费、值班费等。

2、我单位不存在私设“小金库”、非税收入现象;无利用“小金库”和非税收入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我镇在规范津贴补贴实施工作上,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

央、省、市、县规范津补贴的各项政策,杜绝了利用公用经费、“小金库”资金、非税收入资金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现象,取消了以各种名目滥发奖励性补贴、通讯补贴和节日补贴。

通过此次规范津补贴自检自查工作,我镇进一步深刻领会了上级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我们将和上级思想行动相一致,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现有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进行。

(三)。

按照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审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规范机关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青纪发〔2016〕26号)文件要求,我委结合自身实际,对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责任落实。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此次自查工作,专门召开了全委开展规范机关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的工作会议,成立了机关规范津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机构,并由行政管理部具体负责自查工作,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自查工作的指导思想、责任和要求,并做好信息反馈,确保了自查工作的落实。

二、认真自查,不走过场。

按照文件的要求,对我委2015年全年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从自查情况看,我委自从实施规范津贴补贴以来,没有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做到了规范有序,合规合法。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按规定要求设置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

自2014年11月我委成立以后,我委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设置津贴补贴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范围。经自查,不存在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提高津贴补贴标准等情况。

以银行卡(折)的形式发放津贴补贴,不发放现金,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不存在自行出台并发放值班费、加班费,自行设立奖励项目向职工普遍发放资金,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向职工个人普遍发放津贴补贴、有价证券、实物及其他福利等情况。

(三)按规定方法核算津贴补贴。

严格按照省、市、区相关规定设立津贴补贴会计项目,对发放给职工的工资、地方(部门)津贴补贴进行会计核算,未在其他科目核算发放津贴补贴。

(四)不存在违规设立“小金库”的行为。

三、强化认识,务求实效。

我委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总体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执行机关工资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巩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防止出现“先清后乱”甚至“边清边乱”的现象,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形成我委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将规范工作的取得成效。

(四)。

按照中共大方县纪委文件《关于转发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自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为确保此次自查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对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工作高度重视,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切实统一思想,规范行为,明确责任要求,由分管领导牵头,财经办认真按文件要求进行核实清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文件精神,我单位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经过自查,我单位除了按中央明确规定正常发放的津贴补贴外,没有自行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没有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没有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围;没有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从未发放过有价证券和实物,在执行津贴补贴政策中没有违纪违规现象发生。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津贴补贴通过县财政拨款所得,按规定程序实行工资以银行卡方式发放到干部个人。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巩固现有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并将单位津贴补贴工作机制同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保证财务支出公开,接受单位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

我局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市、县关于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总体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严格执行文件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巩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防止出现“先清后乱”甚至“边清边乱”的现象,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形成我局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将规范工作的取得成效。

补助的自查报告

一年来,我校贯彻执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发放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我校认真对自20xx年的寄宿制贫困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规范学校寄宿制贫困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的行为,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此项工作。

1、是学校成立了贫困生生活补助评审领导小组,对此项工作进行全程管理,负责对全校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是组织学校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熟悉“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有关政策法规,统一思想和认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3、是通过教职工大会,宣传文件精神,特别是实施“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这一政策,提高全体教师的认识水平,强化教师的法制意识,要求教师要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这一惠民政策,让这一惠民民政策真正落实并惠及到民生。

一年来,我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惠民政策,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实到家庭贫困的学生身上,我们在每学期开学初都要召开学生家长会和教师代表会议,广泛宣传这一惠民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寄宿生生活补助自查报告年,在确定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时,我们的做法,1是通过班主任教师根据本班学生家庭实际情况,认真进行排查、摸底、分析每位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找出贫困生家庭经济困难原因,筛选出困难家庭学生。2是由学生评议小组认真进行讨论、对比,拟定享受困难生活费的学生名单。3是将享受补助的贫困家庭寄宿生名单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4是在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材料,由教育局、市财政局审批。

一年来,我校通过对这一政策进行了大力宣讲,每位教师都明确其职责及其工作意义所在,因此在自身行为中,都能按规定动作执行,没有出现偏离。学校在校务公示栏上,将每学期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人员公示在醒目位置,并将学校举报电话也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学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主动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监督。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了补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学生。没有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现象发生。

为了加强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杜绝执行政策不力现象发生,我校的做法是:一是不折不扣执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有关政策、法规制度、享受条件、标准。二是根据上级对贫困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文件要求,对用于资助贫困寄宿生的资金资金纳入学校食堂专户管理,实行专帐核算。三是在财政下拨资金后,学校派专人管理资金,并立即按要求规范有序地操作,决不截留、挪用,切实做了到专款专用。

20xx年春季期我校在校生1949人,1269人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793125元。学校食堂将享受贫困生生活费补助款转入学生预交伙食费,学校食堂按享受贫困生生活费补助标准给受助学生开具收款收据,并让受助学生在“贫困生生活费补助签领表”上签字确认收到该款项,每个学期结束,预收伙食费有结余的,把结余费转入下一个学期开学使用。如果学生毕业离校或不在校就读的,应把结余的伙食费如数退还给学生。

正是由于我校组织得力,措施到位,对政策的明晰宣讲和解决,公开透明的操作程序,使得这项工作圆满完成。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努力,关注贫困学生,切实将这一惠民政策惠及民生。

补助的自查报告

接到《关于对国家工商总局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后,我局立即展开对20××年国家工商总局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整改,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20××年,国家工商总局共拨专项资金70万元,其中,丰城市工商局20万元,樟树市工商局20万元,铜鼓县工商局20万元,宜春市工商局机关10万元。

3、樟树市工商局20××年国家局补助的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临江工商分局的重建,目前,重建工作正在进行中,已使用了一部分专项资金。

4、铜鼓县工商局20××年国家局补助的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大段分局新办公楼的建设,其面积为754.47平方米,实际用于大段分局新办公楼建设的资金为64.5万元。

各县市区局专项资金的拨付,使上述各县市区局的办公大楼及时得到改建,办公环境得到改善,提高了工作效率,能够满足正常的办公需求。

从专项经费的申请,批准,拨付到投入使用过程中,没有出现任何违纪违规的问题。各县市区局将专项经费纳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按照专款专用原则,统筹分配使用,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请况,拨付的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将专项建设安排的配套资金纳入每年部门预算安排。

1、切实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积极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以更好地加强专项补助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能够落到实处,切实发挥专项补助资金效益。

2、继续完善专项资金使用审查制度,跟踪调查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专项资金是专款专用。

补助的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免除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我校历来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在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全体教职工积极宣传、参与、精心开展工作,坚持全程公正、公开、透明,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操作。每一笔资助资金都按时、足额发放到了受资助者手中。根据上级要求,我校对20xx年贫困生补助发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家庭成员无财政供养人员,无商品房,无车。

我们切实落实文件精神,保证了精神的传达。

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利用学期开学初和召开的家长会及晨会广泛宣传义务教育“贫困生生活费补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1.我校制定了“贫困生补助发放办法”。

2.组建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

4.制定了发放办法和方案。

学校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经费评审和发放等管理工作。学校要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定期记录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变动情况,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和学习。

“贫困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寄宿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不搞平均分配,不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5.我校“补助”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

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

6.发放程序。

受助学生确定后,制定发放花名册,通过政府统一发放,并要求领取人签字确认。

20xx年春季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38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8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500元,发放总金额:19000元;20xx年秋季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38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8人,发放总金额:19000元;20xx年春季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39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2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500元,发放总金额:16000元。

通过自查,我校接受贫困生补助的学生家庭都符合上级要求,不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我校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有关补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家喻户晓”还不够,要做到“人人皆知”,努力形成全社会都关心支持局面。二是对贫困生日常关心还应该加强,增加慰问次数,将温暖送到每一位贫困生家中。

发放津贴补贴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纪委监察局关于农业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通知》(宜纪综【20xx】53号)文件要求,我镇党委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在7月1日的全镇职工大会上进行学习,并认真开展津补贴发放情况自查工作。通过认真仔细的自查,没有发现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我镇领导对此次违规发放津补贴自查自纠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张同志为组长,副书记张同志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具体工作方案,还指定专人具体办理并负责反馈。明确了责任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我镇认真对照规范工作总体要求,于20xx年7月1日至2日对规范津贴补贴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在自检自查工作中,没有违反规范津补贴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自今年以来我镇从未出现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性项目,包括过节费、年终奖金、水电补贴、电话补贴、加班费、值班费等。

2、我单位不存在私设“小金库”、非税收入现象;无利用“小金库”和非税收入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我镇在规范津贴补贴实施工作上,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规范津补贴的.各项政策,杜绝了利用公用经费、“小金库”资金、非税收入资金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现象,取消了以各种名目滥发奖励性补贴、通讯补贴和节日补贴。

通过此次规范津补贴自检自查工作,我镇进一步深刻领会了上级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我们将和上级思想行动相一致,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现有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进行。

补助的自查报告

20xx年转斗乡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共56项,已全面完工,项目投资总额30万元,项目投资使用额30万元。经自查我乡不存在套取、滞留、截留、挪用财政资金,配套资金未及时到位,未实行财政报账制以及其他违纪违规问题。通过这次自查工作,确保了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补助资金的专款专用,确保了农村农业生产取得实效,使农民生产生活得到实惠。

(一)严格按行政村分别建立台账。将补助资金纳入专账、明确到村补助资金数额,确保用于村内公共服务项目运行维护,严禁平调和挪用。

(二)补助资金实行乡财政报账制。常年管护人员劳务报酬按月正常发放,绩效考核报酬按季考核发放,所需资金全部通过财政涉农补贴“一折通”系统打卡发放到人。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的零星支出,依据年度支出预算,凭有效票据经村民主理财小组理财、村主要负责人审批、乡主要领导审核后,到财政所报账。

(三)逗硬考核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联合乡属各部门,对20xx年度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工作进行绩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分配补助资金的参考因素。

(一)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评比。各村“两委”干部及村理财小组,质量监督小组要加强检查、评比和督促项目的实施情况,并根据检查情况确定支付承包费的比例,对需长期进行维护的项目要适时进行抽查,确保合同约束内容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在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资金的使用范围上严格把关,按规定进行公示。以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确保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保障资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

(三)进一步加强经验总结。我乡在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好的经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完善运行维护工作机制。

违规发放补贴自查报告

按照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审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规范机关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委结合自身实际,对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此次自查工作,专门召开了全委开展规范机关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的工作会议,成立了机关规范津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机构,并由行政管理部具体负责自查工作,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自查工作的指导思想、责任和要求,并做好信息反馈,确保了自查工作的落实。

按照文件的要求,对我委20xx年全年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从自查情况看,我委自从实施规范津贴补贴以来,没有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做到了规范有序,合规合法。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按规定要求设置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

自20xx年11月我委成立以后,我委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设置津贴补贴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范围。经自查,不存在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提高津贴补贴标准等情况。

以银行卡(折)的形式发放津贴补贴,不发放现金,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不存在自行出台并发放值班费、加班费,自行设立奖励项目向职工普遍发放资金,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向职工个人普遍发放津贴补贴、有价证券、实物及其他福利等情况。

(三)按规定方法核算津贴补贴。

严格按照省、市、区相关规定设立津贴补贴会计项目,对发放给职工的工资、地方(部门)津贴补贴进行会计核算,未在其他科目核算发放津贴补贴。

(四)不存在违规设立“小金库”的行为。

我委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总体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执行机关工资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巩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防止出现“先清后乱”甚至“边清边乱”的现象,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形成我委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将规范工作的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