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通知学生买保险(案例12篇)

时间:2023-10-27 03:57:17 作者:雁落霞 2023年通知学生买保险(案例12篇)

在撰写通知时,应注意使用积极、客观的语气,避免使用过于主观或情绪化的表达方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通知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一些写作灵感。

保险公司会议通知

中支各所属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中支各部门工作效率和水平,推进中支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干部员工的.沟通与交流,便于及时掌握各岗位的工作动态,及时发现并解决各岗位存在的问题,提高各项工作的周密性与计划性,保障各项工作有序、高效、高质量的完成,经中支总经理研究决定,率先在中支各部门推行早会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早会时间:

每周一早8:30准时开会,如因特殊原因需更改会议时间时,另行通知。

二、早会地点:

会议地点设在3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中支公司全体内勤员工。对因故不能参加的,按公司请销假规定提前请假。

四、早会内容:

1、会议主持人对人员签到情况进行通报,讲明会议议程,并按会议流程组织会议。

2、总经理室对各部门进行点评,并提出改进措施,同时对下步工作要点进行布置和安排。

3、若有下发的公司文件,则在会议结束前由主持人简述文件重点,会后由各部门负责人带领本部门员工共同学习。

五、相关要求:

1、于会人员应自觉遵守早会制度,准时参会签到,确保早会正常进行。

2、开会期间,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禁止接打电话,禁止吸烟,保持会场安静、卫生。

3、会议发言简明扼要,时间控制在30分钟左右。

4、如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会议,需提前向主持人请假。部门负责人因故不能参会时,可安排本部门其他人员参会,若无故无假不到会者,处罚部门负责人50元,限两日内上交公司财务部。

5、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存档、备查,工作完成情况由执行部具体抓好落实。

6、各部门负责人要在会后及时向本部门员工传达早会精神,安排工作事宜。

7、本制度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xxx年九月六日。

保险公司会议通知

根据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保险业实际,决定召开全省保险业风险防范工作会议,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x年6月14日(星期四)下午15:00。

二、会议地点。

商务中心一层第八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各保险公司主要负责人及1名助手,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及1名助手。

四、会议内容。

传达保监会有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我省保险业风险防范和排查工作。

五、有关要求。

1、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就座。

2、请各公司于6月14日上午12: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以电话方式报送至陕西保监局;如公司主要负责人因故无法参会,需书面请假,并说明原因(传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x年六月十四日。

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做好城乡居民大学生工作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出台了钦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管理暂行办法,下面是详细内容。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依据《广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5〕11号)、《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桂人社发[2017]1号)和《钦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钦政办〔2015〕110号)等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遵循“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因地制宜,责任共担,保本微利,合作共赢”原则。

第三条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统一参保范围、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管理办法、统一选定承办机构。

第五条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六条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列支,参保人员个人不缴费。保费为33元/人,今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由市人社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保险筹资能力、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情况、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水平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等相关因素科学测算确定,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

第七条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的'支付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医疗服务项目》和国家、自治区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

第八条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城乡居民住院及门诊特殊慢性病经过基本医疗报销后应由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累计达到起付线以上的,由大病保险资金按表中比例进行分段支付。

起付标准以上(元)。

分段支付比例。

0-20000。

50%。

60%。

70%。

60000以上。

80%。

大病保险起付线为6000元,此标准不含基本医疗保险起付费。

农村贫困人口(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在建档卡范围内的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和孤儿)参保人员,大病保险起付线为3000元、报销比例在同档次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

第九条符合转诊转院规定的自治区外就医发生的超出大病起付线合规费用,大病保险统一支付50%;未按规定转诊转院的,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第十条符合转诊转院规定的统筹地区外自治区内就医发生的超出大病起付线合规费用,报销比例在同档次基础上降低5个百分点;未按规定转诊转院的,报销比例在同档次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第十一条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

第十二条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含跨统筹地区住院)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材料中的乙、丙类,分别先由个人自付15%、30%后,再按大病保险分段支付;住院床位费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的部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不予支付。

第十三条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不予支付项目,按《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不予支付项目的通知》(桂卫发〔2014〕2号)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商业保险机构应配备专业队伍,并派驻人员与社保部门合署办公,做好费用审核、政策咨询、理赔接待、档案整理等工作。

第十五条加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日常管理,成立医疗保险稽查队伍,定期或不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巡查工作。

第十六条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要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医疗救助和医疗机构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确保群众方便、及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宣传,使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大病保险工作,切实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第十八条本暂行办法自201月1日起施行,自治区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保险公司会议通知

《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将于20xx年7月1日起施行。为促进该办法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保险公司主体责任,督促保险公司依法合规经营,保监会法规部决定召开保险公司合规工作会议,我局将以视频形式参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xx年3月15日(周三)上午9:00—11:30。

二、会议地点。

厦门保监局视频会议室(1914)。

三、参会人员。

各保险公司合规部门负责人、保监局法制处全体人员。

四、会议议程。

(一)对《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主要内容进行解读,明确监管要求,强化贯彻落实。

(二)根据行政复议处理过程中涉及的保险消费投诉情况,明确保险公司在保险消费投诉处理、销售、理赔等方面加强合规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

五、其他事项。

(一)请参会人员于3月15日上午8:50前入场完毕。

(二)请各保险公司将参会回执(见附件)于3月10日下午5:00前发送至厦门保监局法制处联系邮箱。

20xx年3月6日。

文档为doc格式。

保险公司会议通知

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加强保险公司治理监管,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切实贯彻执行《保险公司薪酬管理规范指引》,我会决定举办首届保险公司人力资源高管联席会,进行政策宣导和业务培训,李克穆副主席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x年8月3日,会期1天,8月2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

新世界酒店(地址:xx市中山区人民路41号,电话:)。

三、参会人员。

各保险公司分管人力资源部门的高管人员或部门负责人1-2人。

四、会议主要内容。

(一)领导讲话;。

(二)政策培训;。

(三)专家讲座。

五、其它事宜。

(一)各公司参会人员自行前往酒店报到,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请将报名回执(点击下载)于7月25日(周三)12点前传真至会务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

会务组联系人:。

保监会联系人:。

电子邮箱:。

xx年x月x日。

农村住房保险工作通知

第一,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建立政策性保险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政策性保险的保障作用,强调政策性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要求积极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多形式经营、多渠道支持的农业农村保险体系,提高农民抗御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的能力。因此,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就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方针,切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开展,也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善农村保障制度探索了一条新路。

第二,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内在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的农村保险事业不断发展,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步子日益加快。到目前为止,我市在建立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同时,也加大了面向农村和农民的保障制度建设力度,相继建立了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孤寡老人和五保户集中供养等保障制度,开展了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等等,为缩小城乡居民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差距,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做了大量扎扎实实的工作,让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市的农村保障工作,从体系建设上讲,是不够健全的;从保障水平上讲,也是比较低的。统筹城乡发展,一项十分紧迫和艰巨的任务,就是加快完善农村的保险制度建设,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因此,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有利于公共财政进一步向“三农”倾斜,体现了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发展这一始终不渝的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

第三,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是提高我市救灾能力的.实事工程。我市地处东南沿海,台风、暴雨、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频发。50年前的象山“八一”台灾、1988年和的台风,给广大农民群众带来了惨重的财产损失。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的住房已大都是砖混结构,抗倒塌的能力较强,但即使这样,和,在分别遭受“云娜”、“海棠”、“麦莎”、“卡努”等台风袭击后,全市共倒塌房屋5866间,涉及农村居民4413户。成千上万的农民兄弟,积一生心血和汗水建造的家园毁于一旦,有的农户因灾致贫。因此,建立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制度,可以有效解决救灾渠道单一化、勘损定损简单化、救灾补助平均化等问题,有利于拓展救济救灾渠道,充分运用保险大数法则,提高救灾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准确反映灾情,提高救灾资金补助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

二、需要着重把握的几个问题。

在全市全面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参保农户灾后重建家园、恢复基本生活的能力为目标,按照“农户自愿参保、政府补助推动、保险公司市场运作”的原则开展此项工作。具体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坚持政府推动与农户自愿参保相结合,正确处理工作进度与制度建设的关系。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各级政府决不能简单地采取行政命令,不得损害农民利益,也不应大包大揽,越殂代疱。从政府层面上说,当前行政推动的着力点既要强调参保进度,更要注重做好宣传发动和补助资金落实工作。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传媒,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把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在减轻灾害损失、提高灾后自救能力和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意义讲深、讲透,把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的政府补助等优惠政策讲全、讲清,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这项德政工程、实事工程的认识,增加农户自愿参保的积极性。在实施过程中一定要把握好“农户自愿参保、政府补助推动、保险公司市场运作”的原则,一定要把千方百计培育和提高农民的保险意识放在首位。

戤社户等各种对象的参保问题以及其他具体操作办法,如保费收取、合同签订、查勘理赔等,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在实施中不断完善我市的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制度。

(三)坚持突出重点与兼顾全面相结合,正确处理住房保险与其他工作的关系。现在时间已到年终岁末,各项年终总结工作和会议都很多,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又都面临换届,乡镇政府的换届近期也将陆续展开。但是,这是当前工作中的头等大事,按省部署,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在明年1月底前必须完成。按照这一要求,各地一定要统筹兼顾,弹好钢琴,明确专人做好这项工作。既要抓住中心,突出重点,不折不扣地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在这个月底之前基本完成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调查摸底和前期准备工作,力争按时基本完成农户的住房保险参保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市里已经成立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设立办公室,明确工作分工,形成上下协同、责任落实、有序推进的工作格局。市级有关部门要明确工作任务,尽快做好各项配套工作。市发改委要加强工作指导,建立工作网络,编发工作简报,督促各县(市)、区抓好工作落实;市民政局要牵头会同建设、消防和人财保等部门成立倒塌房屋裁定办公室,及时开展倒房纠纷裁定工作。办公室牌子可挂在救济救灾处。市公安、消防部门要组织力量,做好交通事故和火灾造成农房倒塌的统计,协助做好勘损定损和理赔纠纷裁定工作;市财政局要做好补助资金的测算工作,加强对参保经费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各项资金合规使用;市人财保公司要把提供优质服务放在首位,建立健全延伸到行政村的承保理赔业务网络,简化理赔手续,加快理赔速度,在与投保农户达成有关赔偿金额的协议后,尽快支付保险赔款。

(二)制定政策,规范操作。各县(市)、区要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政发〔〕116号)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抓紧制定出台配套的政策措施,切实把市政府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市人财保公司要抓紧制订和下发《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条款》及《保险合同》,保证各地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需要。

(三)宣传发动,舆论引导。做好宣传发动和舆论引导工作,是切实推动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顺利实施的关键。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认真组织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按省里的宣传提纲,结合宁波实际,运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手段,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重大意义、保险方式、政策措施等,让这项惠及我市300多万农村居民的“民心工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广大农民踊跃参保,推动我市农村保险事业的发展。

(四)明确任务,严格考核。这里,我再强调两点:第一,省委、省政府已经确定明年1月底之前基本完成农户住房保险的参保工作。这个“基本完成”,对于宁波来说,就是各县(市)、区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户参保率,必须达到50以上。否则,不仅市财政不予补助,县(市)、区政府还要向市政府说明参保率过低的主客观原因。第二,市里从明年开始要把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考核范围,市农办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考核指标设计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今天的会议以后,各县(市)、区每旬要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进展情况。办公室要负责协调和处理日常工作事务,并建立农户参保进度通报制度,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和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各县(市)、区的工作进度。

(五)及时总结,不断完善。各地要在市政府确定的政策框架内,积极探索、认真总结。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掌握各县(市)、区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并与省里和兄弟城市保持经常的信息沟通,加强工作情况通报,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的新做法和新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成效,力争使我市的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在全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来源于本网会员分享,欢迎阅读在全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保险中标通知书

(项目编号:(略)。

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度财产保险及车辆保险项目(项目编号:(略))于*年12月25日已完成评标工作,现对评审情况公布如下:

第一标段推荐顺序如下:

第二推(略):中国财产(略),总保险费:7.02万元/年;保险期限:2年;。

第二标段推荐顺序如下:

公示期从*年12月29日至*年12月3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结束日期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实名书面反映,招标人联系人:杨晓,电话:((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锦梅,电话:(略)。

如无疑义,将于公示期满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标代理机构:(略)。

日期:(略)

森林保险任务通知

摘要:为了较为系统、合理地展现我国森林保险的研究状况,通过文献检索,并采用文献分析方法,从发展森林保险的重要性、森林保险的内涵、发展森林保险的制约因素和发展森林保险的对策研究方面对森林保险的研究进展进行了梳理与归纳。最后,结合我国森林保险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建议。

我国的森林保险起步较晚,1982年开始进行森林保险理论与方法的探讨,并在1984年开始进行森林保险的试点工作。孔繁文在回顾和总结我国森林保险发展历程中提到,发展森林保险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情,因此要深入调研、总结经验、分析问题,使我国的森林保险事业更好地发展起来[1]。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人们对发展森林保险的必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特别是从以来,我国发展森林保险成为研究的热点,出现了一些研究成果。研究机构和人员也不再局限于林业部门及农林高校,金融机构和其他领域的高等院校也相继开展了这方面的研究。从我国发展森林保险的研究与实践来看,以理论为先导仍然是开展森林保险的重要基础。因此,希望能够通过本文对我国发展森林保险的研究状况进行较为系统的梳理与展示,以期在今后的研究与实践中得以借鉴。

对于我国发展森林保险意义的阐述一般是从保险的作用、森林资源保护、林业再生产和森林灾害补偿这四方面展开的[1-4]。刘畅、曹玉坤[4]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森林保险是恢复和稳定林业生产的一个重要经济手段,并且从林区恢复良性生态系统的紧迫性、森林灾害的严重破坏性、林业企业经营的稳定性三个方面论述了发展森林保险业务的重要性。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对于发展森林保险重要性的认识也得到不断深化。许慧娟等[5]认为,森林保险是林业管理风险的重要手段,在林业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改善发展环境、稳定生产以及增加林农收入、促进农村和谐等多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基础保障作用。

对于森林保险概念的研究到目前已基本趋于一致,归纳起来森林保险是指以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等林木以及砍伐后尚未集中存放的原木和竹林等为保险标的,并对保险期限内可能遭受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保险[3,6-9]。但是,对于森林保险的归属问题还存在一定的争议,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影响森林保险概念的界定。一方面是森林保险与林业保险概念界定的模糊性。潘家坪[10]认为林业保险是以林木种植及保护、加工及与之有关的行业为保险标的。高岚[7]认为在灾害商业保险体系中林业保险险种就是指森林保险,田芸[3]也持同样观点。孙祁祥[11]则认为森林保险是以林场中生长的林木为标的。李媛媛[12]从森林与林业的法律定义出发,提出森林保险不能称作林业保险,森林保险立法时更不能以林业为保险标的。由以上研究结论可以看出,林业保险和森林保险概念界定的模糊性主要是保险标的的问题。另一方面是森林保险与农业保险的关系问题。高岚[13]将森林保险划归到农业保险的险种体系下,并且并列于农业种植业保险。孙祁祥[11]将森林保险划归农业保险的种植业险种范畴内,并将经济林、园林和苗圃保险列为与森林保险一样的独立的险种。李媛媛[12]在分析森林的法律含义的基础上,认为不能按照《农业法》中大农业的概念来界定森林保险,因此森林保险不能包括在农业保险当中。出现这样的差异与研究者对森林和森林保险特点的认识角度不同有较大的关系。孔繁文[1]认为,森林保险不同于一般的商业保险,但也不同于农业保险,它具有自身的特点,如林木资产的增值性、所有制结构的特殊性、资金来源的多元性等。

潘家坪[10]从内外部两方面对制约我国森林保险发展的因素进行了研究,外部因素主要是从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体制方面进行分析,而内部因素主要是从森林保险产品的需求方和供给方的角度进行分析。

外部制约因素主要体现在三方面:1)森林保险法律法规欠缺。潘家坪、常继锋[14]认为,我国没有专门的森林保险法律法规,森林保险始终被包容在商业性保险公司的体制中,使之难以发展。王丹等[15]认为我国森林保险的组织体系、经营范围、基金管理、费率制度、赔付标准等缺乏法律规范。2)政府对森林保险的补贴力度不够。冷静等[16]通过参照日本和美国的政府补贴标准,认为政府对森林保险的补贴力度不够。许慧娟等[5]通过对江西、福建两省的调研也提出了同样观点。3)森林保险经营模式问题。王丹等[15]认为作为政策性的森林保险选择商业保险经营模式是不可能有充分发展的。冷静等[16]提到我国仍没有解决好发展森林保险的经营模式问题,这将会制约我国森林保险的发展。

内部制约因素主要体现在四方面:1)林农对森林保险的需求总体较低,投保面积小。崔文迁等[17]从福建省开展森林保险的实际状况出发,通过林农的保费支付、自保力度、逆向选择、保险意识这四个方面进行了分析。许慧娟等[5]认为这一制约因素使得大数定律难以体现。2)险种单一,难以满足林业经营者的需求。冷静等[16]在对江西省实地调查的基础上,提出我国森林保险普遍存在的这一问题。李建明[18]从福建省发展森林保险的实践出发也提到了这一制约因素。3)理赔复杂,经营管理技术要求高,专业人才缺乏。王丹等[15]在分析我国森林及其灾害特点的基础上,认为这一制约因素在我国普遍存在的。4)森林保险业务风险大,利润空间小。石焱等[19]认为,森林保险发展过程中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现象突出使得保险公司的业务经营风险大。许慧娟等[5]认为我国大部分林业种植者生产规模小,保险标的分散,保险公司经营投入大且风险管理的难度大,森林保险的利润空间小。所以说我国森林保险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需求不足和供给有限的双冷局面[15]。郑志山、周式飞[20]认为,在森林保险的供给与需求这一矛盾体中,矛盾的主要方面不在于森林保险的需求方,而在于森林保险的供给方(保险公司)。

要发展我国的森林保险,首先必须对其进行合理定位[21]。到目前为止,研究者基本一致认为我国的森林保险应定位为政策性保险[19,21-23]。其中陈玲芳[21]认为将森林保险定位在政策性保险上,加大政府对森林保险的支持力度,这既是我国森林保险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国外森林保险发展的成功经验。另外,李艳明、陈晓峰[24]在分析广西森林保险实践的基础上,也提出了相同的观点。

对森林保险经营模式的对策研究仍存在一定分歧。有的学者认为,应将森林保险与商业保险分开经营,摆脱商业保险公司制度对森林保险的束缚,并组建专业政策性保险机构[9-10,15,25]。而有的学者认为,应采用政策性保险与商业保险相结合的经营模式[5,19,26-27]。其中许慧娟等[5]提出建立“以政策性森林保险为基础、商业性森林保险为补充的复合型森林保险体系”的总体思路。出现以上分歧的关键是保险公司是政策性还是商业性的问题[1]。李丹、曹玉昆[28]认为,在采用政策性保险与商业保险相结合模式的同时,政府应积极创造条件成立政策性林业保险公司,并发展林业经济合作组织。石焱[29]提出了“政府引导+共保经营”并兼顾“政府引导+互保合作”的经营模式。就目前整体的研究情况来看,政策性保险与商业保险相结合的观点较为主流。

对于发展森林保险其他方面的对策研究可谓是见仁见智[30]。在健全森林保险法律法规方面,吴希熙、刘颖[27]认为,应利用已有的试点经验,并借鉴国外森林保险法规,建立我国的森林保险法律法规体系。崔文迁等[17]认为应考虑立法实行强制保险的可行性。在提高经营管理技术水平方面,陈盛伟、薛兴利[31]通过对林业标准化促进林业保险发展的机理分析,认为林业标准化能够有效克服林业保险经营中存在的技术障碍。潘家坪、常继锋[32]认为,运用art技术设计价格低廉、风险稳定的森林保险产品,通过保险风险证券化对一些传统保险合约不予保险的风险提供保障,为有效解决森林保险发展缓慢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解决办法。在发展多险种方面,金满涛[33]认为,可以开办森林火灾保险、森林重大损失保险、森林综合保险和森林附加保险。在加大政府财政补贴方面,李丹、曹玉昆[28]认为政府应加大对商业保险公司的财政补助或直接给予参保林业经营者以财政补贴。郑志山、周式飞[20]提出政府对森林保险的财政补贴应包括保费补贴、业务费用补贴、再保险支持、税收优惠和建立风险基金。同时,多数研究者从不同角度认为应加强森林保险的宣传工作[1,9,21]。

总之,森林保险应与林业科技、农村金融等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并且只有不断创新,不断完善保险公司组织形式和保险承保方式,我国的森林保险才能稳步发展[22]。

5森林保险研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国森林保险的研究工作经过了20多年的时间,已经取得了可喜的研究成果,但还是不能够满足我国森林保险改革实践的需要。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结合我国森林保险实践而进行的单项实证研究较少,如森林保险经营模式和市场主体组织形式的单项研究;2)专门针对森林保险经营管理技术方面的研究不多,如森林保险保额评估方法、费率厘定技术等;3)没有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森林保险理论与方法体系。

针对以上我国森林保险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将来一段时间应加强研究的方面具体包括:1)紧密结合我国目前的实践情况,特别是财政部已把江西、福建、湖南列为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省份,并且这三个省份的改革方案也在逐步实施,深入调研,总结经验,并参照国外森林保险的成功经验,开展符合我国实际的森林保险经营模式、政府财政补贴形式、森林保险产品设计和法律法规建设方面的研究;2)运用森林资源评价理论与方法,特别是林木资源的价值评价理论和方法,针对具体地区进行林木保险保额评估方面的研究;3)针对不同的地区和林种、树种,运用林业经济和保险的基础理论知识以及统计计量方法,进行林木风险等级划分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开展费率厘定方面的评价指标设计和计量模型研究;4)结合林学、森林价值理论、风险与概率理论、森林灾害补偿理论和宏微观经济学原理等,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森林保险理论与方法体系。

参考文献。

[1]孔繁文·我国森林保险发展的回顾及建议[j]·中国林业,(10):34·。

农村住房保险工作通知

第一,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建立政策性保险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政策性保险的保障作用,强调政策性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要求积极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多形式经营、多渠道支持的农业农村保险体系,提高农民抗御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的能力。因此,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就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方针,切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开展,也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善农村保障制度探索了一条新路。

第二,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内在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的农村保险事业不断发展,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步子日益加快。到目前为止,我市在建立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同时,也加大了面向农村和农民的保障制度建设力度,相继建立了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孤寡老人和五保户集中供养等保障制度,开展了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等等,为缩小城乡居民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差距,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做了大量扎扎实实的工作,让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市的农村保障工作,从体系建设上讲,是不够健全的;从保障水平上讲,也是比较低的。统筹城乡发展,一项十分紧迫和艰巨的任务,就是加快完善农村的保险制度建设,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因此,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有利于公共财政进一步向“三农”倾斜,体现了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发展这一始终不渝的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

第三,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是提高我市救灾能力的.实事工程。我市地处东南沿海,台风、暴雨、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频发。50年前的象山“八一”台灾、1988年和1997年的台风,给广大农民群众带来了惨重的财产损失。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的住房已大都是砖混结构,抗倒塌的能力较强,但即使这样,2004年和2008年,在分别遭受“云娜”、“海棠”、“麦莎”、“卡努”等台风袭击后,全市共倒塌房屋5866间,涉及农村居民4413户。成千上万的农民兄弟,积一生心血和汗水建造的家园毁于一旦,有的农户因灾致贫。因此,建立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制度,可以有效解决救灾渠道单一化、勘损定损简单化、救灾补助平均化等问题,有利于拓展救济救灾渠道,充分运用保险大数法则,提高救灾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准确反映灾情,提高救灾资金补助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

二、需要着重把握的几个问题。

在全市全面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参保农户灾后重建家园、恢复基本生活的能力为目标,按照“农户自愿参保、政府补助推动、保险公司市场运作”的原则开展此项工作。具体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坚持政府推动与农户自愿参保相结合,正确处理工作进度与制度建设的关系。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各级政府决不能简单地采取行政命令,不得损害农民利益,也不应大包大揽,越殂代疱。从政府层面上说,当前行政推动的着力点既要强调参保进度,更要注重做好宣传发动和补助资金落实工作。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传媒,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把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在减轻灾害损失、提高灾后自救能力和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意义讲深、讲透,把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的政府补助等优惠政策讲全、讲清,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这项德政工程、实事工程的认识,增加农户自愿参保的积极性。在实施过程中一定要把握好“农户自愿参保、政府补助推动、保险公司市场运作”的原则,一定要把千方百计培育和提高农民的保险意识放在首位。

戤社户等各种对象的参保问题以及其他具体操作办法,如保费收取、合同签订、查勘理赔等,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在实施中不断完善我市的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制度。

(三)坚持突出重点与兼顾全面相结合,正确处理住房保险与其他工作的关系。现在时间已到年终岁末,各项年终总结工作和会议都很多,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又都面临换届,乡镇政府的换届近期也将陆续展开。但是,这是当前工作中的头等大事,按省部署,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在明年1月底前必须完成。按照这一要求,各地一定要统筹兼顾,弹好钢琴,明确专人做好这项工作。既要抓住中心,突出重点,不折不扣地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在这个月底之前基本完成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调查摸底和前期准备工作,力争按时基本完成农户的住房保险参保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市里已经成立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设立办公室,明确工作分工,形成上下协同、责任落实、有序推进的工作格局。市级有关部门要明确工作任务,尽快做好各项配套工作。市发改委要加强工作指导,建立工作网络,编发工作简报,督促各县(市)、区抓好工作落实;市民政局要牵头会同建设、消防和人财保等部门成立倒塌房屋裁定办公室,及时开展倒房纠纷裁定工作。办公室牌子可挂在救济救灾处。市公安、消防部门要组织力量,做好交通事故和火灾造成农房倒塌的统计,协助做好勘损定损和理赔纠纷裁定工作;市财政局要做好补助资金的测算工作,加强对参保经费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各项资金合规使用;市人财保公司要把提供优质服务放在首位,建立健全延伸到行政村的承保理赔业务网络,简化理赔手续,加快理赔速度,在与投保农户达成有关赔偿金额的协议后,尽快支付保险赔款。

(二)制定政策,规范操作。各县(市)、区要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08〕116号)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抓紧制定出台配套的政策措施,切实把市政府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市人财保公司要抓紧制订和下发《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条款》及《保险合同》,保证各地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需要。

(三)宣传发动,舆论引导。做好宣传发动和舆论引导工作,是切实推动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顺利实施的关键。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认真组织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按省里的宣传提纲,结合宁波实际,运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手段,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重大意义、保险方式、政策措施等,让这项惠及我市300多万农村居民的“民心工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广大农民踊跃参保,推动我市农村保险事业的发展。

(四)明确任务,严格考核。这里,我再强调两点:第一,省委、省政府已经确定明年1月底之前基本完成农户住房保险的参保工作。这个“基本完成”,对于宁波来说,就是各县(市)、区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户参保率,必须达到50以上。否则,不仅市财政不予补助,县(市)、区政府还要向市政府说明参保率过低的主客观原因。第二,市里从明年开始要把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考核范围,市农办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考核指标设计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今天的会议以后,各县(市)、区每旬要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进展情况。办公室要负责协调和处理日常工作事务,并建立农户参保进度通报制度,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和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各县(市)、区的工作进度。

(五)及时总结,不断完善。各地要在市政府确定的政策框架内,积极探索、认真总结。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掌握各县(市)、区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并与省里和兄弟城市保持经常的信息沟通,加强工作情况通报,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的新做法和新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成效,力争使我市的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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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住房保险工作通知

今年我通州支公司在通州区农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分公司农业保险部的指导帮助下,在通州支公司总经理室的高度重视下,通州支公司农险业务以合规经营年的各项管理为抓手,凝心聚力、奋勇拼搏实现了农险业务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截止10月30日政策性农险总保费收入651.36万元,其中,小麦保费收入为852563.70元,玉米保费收入为930059.84元,果树瓜果类保费收入1255488.00元,温室大棚保费收入722894.00元,种植业合计保费收入3761005.54元,养殖业保费收入2752610.00元。

取得以上成绩,与各级农委的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

一、通州区农委高度重视,与多家保险公司定期沟通联系。

经验交流、问题反馈,为四家保险公司和农委的及时沟通建立了很好的平台,使各家公司对相互之间业务情况有所了解,减少理赔过程中出现的赔付标准偏差问题,以更好更全面的服务于通州的农险市场。

保险公司会议通知

各财产保险省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分管产险工作的副秘书长。

三、会议主要内容。

(一)分析x年前两个月产险工作情况特别是工作中产生的新问题;。

(二)听取各产险公司对进一步规范市场平衡的意见和建议;。

(三)x年1月保费负增长的原因及加快发展的具体措施。

请各公司根据上述内容准备5分钟以内的书面发言材料,一式三份。

四、其他要求。

(一)请各公司于3月8日上午12: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传真至财产保险监管处。

(二)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须提供书面请假条,并经保监局领导同意。

(三)请参会人员准时参会,遵守会议纪律。

x年三月七日。

失业保险通知书

______________:。

你已于______年____月解除劳动关系,本次失业保险累计缴费_____年。

请于_____年____月10—15日到社保局失业科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失业保险待遇。

原单位(章)。

单位负责人(章)。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