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洁净车间卫生管理制度(模板17篇)

时间:2023-10-30 18:35:34 作者:灵魂曲 最新洁净车间卫生管理制度(模板17篇)

规章制度可以帮助组织应对变化和挑战,保持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以下是一些规章制度的违规案例,我们可以从中吸取教训,加强对规章制度的重视和执行力度。

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为更好落实集团安环部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喷煤车间职业卫生警示标示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本规定适用于我车间职业卫生警示标识的管理。

喷煤车间根据本制度制定本车间职业卫生警示管理规定,并严格落实本制度。警示标识的设置由车间安全科具体负责。

1、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要求供货方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2、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贮存上述材料的场所应当在适当的部位设置危险物品标识。

3、警示标识的设置应符合gbz158的要求。

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车间主任负责对车间所辖区域划分成若干片区分配给各班组承包负责,班长负责指挥、协调、监督、带领本班员工随时对自己负责区域进行日常清洁、整治;车间组织对各责任片区进行检查、评比和考核。

第二条整理清洁标准可按本规定和其他专项规定要求执行。

第三条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工作服工作鞋必须保持整洁干净,要防止交叉污染,发现或怀疑有传染性疾病时,应及时就医。

第四条要保持操作区地面和墙壁无垃圾、无污迹,门窗无积灰、无污迹,工作凳放置在制定位置并摆放整齐,电缆沟要保持清洁。

第五条控制台无积灰,台面干净,台面上只能放置与工作有关的记录本、当班分析单和传达文件等物品,不能堆放其他物品。

第六条通讯设备、饭盒、水杯等个人工作生活用品要收拾整齐,放在规定的'位置上。

第七条各班工具箱要保持整齐干净,公用工具要定位摆放,报废工具要及时处理,无关物品不允许放在工具箱内。

第八条污水沟要保持清洁、通畅。

第九条车间油桶要在专属的区域内摆放整齐,好油桶、废油桶、空桶要区分放置。

第十条操作时产生的垃圾和洒落的物料当班人员交班时要清理干净,禁止推至下一班。

第十一条各槽罐、机泵、管线等设备表面干净无油污,操作中造成设备污染的要及时清理干净。

第十二条各种操作工具、运送工具、辅助材料等均按指定地点整齐摆放,并保持其清洁。

第十三条未使用的工具、材料要堆放整齐,并且要与回收材料区分开。报废的材料要送到指定地点整齐存放。

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1、生产车间内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必须采用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制作。表面应光滑、无凹坑、缝隙。

2、车间内必须有用于工器具和固定设备消毒的工装,并保持齐全有效,工装本身及使用过程中不得对食品产生不良影响。

3、在工作前后及工作中必须按规定进行清洁、消毒(要有记录)。所用的清洁消毒方法应有效且不影响食品的卫生。用化学方法进行消毒时,检查消毒剂的配制记录及使用条件,防止污染和人身中毒。连续使用的消毒剂,要定期检查其浓度。清洗剂、消毒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除卫生和工艺需要,均不得在车间使用和存放,在明显处标示“有毒品”字样,贮存在专门库房或橱柜内,加锁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4、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应经常清洗,不得有锈蚀,并保持清洁,经消毒处理后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必须再用饮用水彻底冲洗干净,除去残留物后方可接触产品。

5、生产车间和其它场所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除,并及时清理出车间,废弃物存放的容器及场地应及时清洗消毒。

6、同一生产现场内不得同时生产不同类别的产品,也不得同时加工影响车间卫生或产品质量的副产品。

7、车间内只能存放有少量即将使用的包装物。包装物只能装填产品,任何时候不能盛放有其他物品,以免误入生产线造成质量事故。清洗车间时,必须移开或遮蔽好生产线上的包装物,以免污染。

8、每天工作结束后(或必要时),必须彻底清洗加工场地的地面、墙壁、排水沟,必要时进行消毒,避免对食品造成污染。

9、车间内的更衣室、工间休息室等公共场所,应经常整理和清扫,必要时进行消毒,以保持其清洁。

10、生产车间周围应定期或必要时进行除虫灭害,以防止害虫滋生,车间使用杀虫剂时,不得污染食品,并尽量避免污染设备、工器具和容器。使用杀虫剂后应彻底清洗干净,除去残留药剂。

11、厂房、设备、排水系统、废物排放系统和其他机械工装,必须保持良好状态。在正常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修。车间应做到整洁、空气新鲜。无明显水汽、积水。

12、定期对车间的门窗、纱窗、防鼠板、灭蚊蝇灯,照明设备等工装进行检查、清理,使之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13、记录

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电信线路

第一条 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条 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三条 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一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二条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条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条 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机构与职责

第一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二条 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三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四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五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六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xx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七条 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xx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 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九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检查和整改

第一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二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三条 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教育与培训

第一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二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一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四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五条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七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八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九条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条 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

第一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电梯

第一条 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二条 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条 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四条 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五条 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六条 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七条 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1、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

2、所有人员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头发不得外露,工作服和工作帽必须保持清。

3、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

4、车间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如发现处以50―200元罚款。

5、未经允许非加工人员不得进入加工车间;经部门同意后,必须由厂内人员陪同可进入。

6、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应经常清洗,不得有锈蚀,并保持清洁。

7、生产车间和其它场所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除,并及时清理出车间。

8、车间内工作区域只能存放有少量即将使用的包材,必须将其摆放整齐,不得随意丢弃。

9、每天工作结束后,必须彻底清洗加工场地的地面、墙壁、机器设备等,车间内不能遗留任何原材料、包装物。

10、生产车间和其它工作场地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杂物,生产中的废弃物应随时清理和清除。

11、车间内的更衣室、鞋架、洗手消毒间等,应经常进行清扫,保持清洁。

注:为了大家的工作与健康,请遵守以上规定。

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贯彻执行总公司下达的6s管理目标,树立工厂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由生产文员负责,生产文员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每周不定期进行卫生考核,此项考核为绩效考核的一部分。

1、仓库:1号生产车间,由仓储人员进行清扫;

3、更衣间:由管理人员负责

4、设备间:开水供应处后面房间,由机修工负责;

7、1号车间公共区域c处:面向叠片组门口左手边所以公共区域,由制片组负责;

8、车间卫生间:由保洁员负责;

9、各小组负责小组区域卫生。

1、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

2、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

3、四周墙壁、天花板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

4、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

5、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摆放规则、排列整齐无乱堆乱放现象;

7、工作区域划分清楚、条理性强;

8、电脑、打印机、电话、检测设备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

9、仓库物品、货架摆放整齐规则、原料摆放一目了然、区域划分清晰条理;

10、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无水垢便垢、废纸筒一天一清;

11、开水间水杯统一摆放在指定区域,并保持地面、水杯放置区域无积水、无异物;

12、清洁用具放在固定位置。

1、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垃圾、烟头(特别注意的是公共区域、绿化带及男生厕所)

2、下班后要整理办公桌上的用品,放罢整齐。

3、禁止在办公区域抽烟。

4、下班后先检查各自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即可离开。

5、及窗外不得丢弃废纸、烟头、倾倒剩茶。

1、卫生清理实行小组责任制,小组负责人为责任人,并按部门和区域签订目标责任状。各小组区域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

2、责任区卫生清理每日一次,各种节假日(包括周末、临时放假)前一天下午进行集中大扫除一次,生产文员将在下午的5:30进行清洁检查;每周将突击检查一次。

3、公共区卫生与保洁人员绩效挂钩;小组区域卫生与个人绩效挂钩(目前绩效未出台时采取罚清理杂物堆一次)

4、个人公共卫生乱扔烟头者罚清除公共区域全部烟头。

5、乱扔垃圾及吐痰者罚清除公共区域全部生活垃圾。

6、男厕所发现烟头,组织全体吸烟男员工轮流打扫男厕所一个月。

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二、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严禁车间内使用手机。

三、车间生产人员和进入车间的其它有关人员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

1、开始工作之前;

2、上厕所以后;

3、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4、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

有外伤等情况,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加工岗位。

四、在工作前后及工作中必须按规定对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进行清洁、消毒。

六、更衣室、预进间要由轮值人员每天进行清洁,并要保持干净。

七、车间内每周星期三要进行为时二十分钟以上的紫外光杀菌消毒(并作好记录)。

八、厂区内要由防疫站消杀科每月进行两次的灭杀蟑螂、蚊虫等措施。

九、车间门口要有固定隔板,防止老鼠钻进工场内;车间内要彻底灭杀苍蝇、蟑螂、老鼠等公害。

十、每天工作结束后,必须彻底清洁加工场地的地面、洗手台,排水沟有必要时要进行清洗、去除於泥。

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本公司为了维护员工身体健康使办公场所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卫生事务除安排保洁员负责外,各单位部门办公室均由各部门负责清扫。

2、公司全体员工要自觉遵守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设施,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树立良好的卫生道德观。室内物品要摆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不得堆积有碍卫生的垃圾、污物和碎屑。

3、保洁员要对公司卫生进行全天侯的清理,保证公司所有办公场所干净、整洁。

4、各工作场所内走道及阶梯,不得乱扔杂物、烟头等物品。

5、各工作场所内严禁随地吐痰。

6、各工作场所内的创面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

7、各办公室室内不应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及其他杂物。

8、对办公垃圾、污垢的清除必须合乎要求,放置于规定场所或纸篓内,不得任意乱倒垃圾。

9、每月30日下午4时将各部门玻璃擦干净,保持透明、亮净。(节假日提前一天进行,各部门经理负责监督执行)

1、公司办公楼

1.1、总经理办公室:行政部内勤负责清扫。

1.2、总监办公室:保洁员负责清扫。

1.3、楼道:保洁员负责清扫。

1.4、会议室:保洁员负责清扫。

1.5、其他部门办公室:由各部门负责清扫。

2、部门办公场所除安排保洁员负责外,均由各办公室各部门负责清扫。

1、公司办公楼

1.1、楼道、楼梯:保洁员负责清扫。

1.2、厕所:保洁员负责清扫。

1.3、除各部门办公室以外的玻璃:保洁员负责擦洗。

2、部门办公场所除安排保洁员负责外,均由各单位各部门负责清扫。

1、领导办公室及公共卫生区域卫生标准

1.1、领导办公室及公共区域卫生由保洁员负责,保洁员要保证全天侯在岗,所属公共区域的地面一天最少清扫六次,上午3次,下午3次,领导办公室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一次清扫。

1.2、所属办公室及公共区域(包括楼道、楼梯、门厅玻璃门)的玻璃每周擦两次,保持干净、洁亮。

1.3、会议室要求桌面、地面、椅子、抽屉内外、饮水机内外、小厨柜等保持干净光亮无尘土,烟灰缸内不得有杂物,并统一置于桌面抽屉内,椅子要摆放整齐,保持定位。

1.4、卫生间要求干净无味,地面、墙面清洁光亮,大、小便池内无脏物、保持洁白,洗手间台面、镜面干净亮洁,无任何杂物,按时加放洗手液。

1.5、所有保洁工器具统一放置于规定地点,并摆放整齐。

2、其它办公室室内卫生标准

2.1、各办公室内要求全天候保持干净、整洁,无杂物。

2.2、桌面干净亮洁,桌面上、抽屉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无杂物、脏物,烟灰缸内保持干净,无杂物。

2.3、电脑、键盘、鼠标等要保持干净无尘土,无脏痕。

2.4、所有柜子保持里外干净,无尘土,柜子里所有物品的摆放要整齐有序。

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为规范生产车间的现场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管理和生产流程卫生控制,制定本规定。

适用于生产车间的日常卫生清理、维护和管理工作。

3.1车间主任负责监督车间卫生工作实施情况,负责对生产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监控。

3.2生产操作人员按要求做好主管区域清洁卫生工作。

3.3清洁工负责打扫区域内入口通道、洗手池、更衣室、卫生间等。

4.1卫生包干制度

4.1.1车间主任负责对卫生工作进行分区承包,车间员工对自己负责区域每天进行日常清洁、整理归位,每周五进行一次彻底地清理和清洁,车间主任和办公室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1.2清洁标准可参照本规定及其他专项规定。整理按各设备、工具、成品、半成品、原料等车间定置规定摆放。

4.2现场卫生管理

4.2.1地面、墙面、固定物清洁

4.2.1.1地面清洁、无灰尘、无垃圾、无污迹、无积水、无死角。

4.2.1.2墙壁(角)和天花板清洁、无污染、无蛛网、无死角。

4.2.1.3门窗明亮干净、无积灰、无污迹、无蛛网。

4.2.1.4照明、杀菌灯具保持清洁,无灰尘积压。

4.2.1.5桌凳保持干净,物品堆放整齐。

4.2.1.6水池及地下水道清洁、排水畅通、无阻塞现象。

4.2.1.7现场目视牌保持清洁、无污迹。

4.2.1.8楼梯通道畅通。

4.2.1.9车间四周责任区内清洁、无垃圾、无烟蒂。

4.2.1.10厕所、洗手处、换衣房保持清洁干净、地面无积集水、墙面无污迹。

4.2.2设备清洁

4.2.2.1生产设备、管道在使用前须消毒,使用后进行清洗,保持清洁。

4.2.2.2设备保持干净无油污(包括消防器材),计量器具清洁内外清洁、无污渍。

4.2.2.3不使用的设备、生产用具(包括各种计量仪器、转运设施等)应定期清洗,无污渍和异味。

4.2.2.4设备、管路每周进行一次日常保养,含清洁清理的内容,做到表面目视无灰尘、油渍、污渍等异物。

4.2.3工具、材料清洁、整理

4.2.3.1工具、容器、衡器、搬运工具等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并保持其清洁。

4.2.3.2操作工具、容器等在使用前后均应清洗、消毒、无污渍和异味。

4.2.3.3衡器的托底(盘)、游标及砝码在使用前、后揩拭干净。

4.2.3.4未用的原料、辅料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4.2.3.5各种半成品用转运箱、输送平板及垃圾箱保持清洁。

4.2.3.6产品包装(塑料瓶、塑料桶、产品标签和纸板箱)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4.2.3.7卫生洁具使用前后清洗、清理,按指定位置摆放。

4.2.3.8饮用水杯保持干净,放在指定位置。

4.2.3.9文件资料摆放整齐、无杂物。

4.2.4废品、垃圾清理

4.2.4.1废弃物、残次品按指定地点存放整齐;不能放入垃圾箱的工业垃圾必须定时清理(二小时一次)。

4.2.4.2工作中产生的垃圾,必须放入车间内的临时存放袋、箱中,每天上午、下午(下班前)二次将生产区域的垃圾清理出车间。

4.3人员卫生管理

4.3.1健康检查及培训

4.3.1.1新入职车间员工必须到正规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并经过卫生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在职员工必须每年定期进行体检。

4.3.2个人行为规范

4.3.2.1员工应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澡,勤理发,勤剃须,勤剪指甲,勤换衣。

4.3.2.2员工工作期间不得佩戴手表、戒指、耳环等物品,不得化妆,不得喷香水。

4.3.2.3员工正确着装,头发不外露,衣帽整洁,工鞋保持干净,做到勤洗勤换。

4.3.2.4生产人员上班前,须在更衣室换穿工作服,戴工作帽;调配人员按规定着装和带好其他防护用品(如粉未生产时戴口罩),然后用洗涤液和消毒液清洗双手才能进出入生产区域。

4.3.2.5在整个生产过程中,保持工作服和双手卫生,发现弄脏,及时清洗;到卫生间后必须重新清洗和消毒双手。

4.3.2.6车间生产人员(外来人员)进入黄色区域(调配生产区域),必须按规定佩戴好工作服、口罩;进入红色区域(内包装区域)必须二次更衣、消毒,方可进入。

4.3.2.7员工外出办事在更衣室去除帽子、口罩等防护用品,回车间时按规定穿工作服,用洗涤液和消毒液清洗双手,并按规定带好其他防护用品。

4.3.2.8非生产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车间;如果必须进入,有关人员(如公司领导及检查人员、检验员、销售内勤等)进入车间必须按车间着装规定和卫生要求办理;其他人员进入车间必须经生产副总审批。

4.3.2.9车间员工下班时,须在更衣室更换衣服,并保持工作服摆放整齐。

4.3.2.10工作期间严禁挖鼻孔、掏耳朵、剔牙、抓头等不符合食品作业卫生规范的行为,在生产现场打喷嚏须背对生产线并用手遮住嘴巴和鼻孔。

4.3.2.11禁止将个人用品带入生产场所;禁止在生产车间吸烟、吃东西。

4.3.2.12严禁随地吐痰和唾液,严禁随地乱扔纸巾杂物。

4.4生产流程卫生控制

4.4.1车间领料人员在仓库中领取原辅料时需把好原料卫生关。

4.4.2均质机、调配釜、反应釜、搅拌缸和生产用的其它容器及管道在使用前、后进行冲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4.4.3调香锅加盖防蚊蝇、防尘,使用后立即冲洗干净,不得存有异味。

4.4.4纯净水贮水箱每月清洗一次。

4.4.5软管输出口端不接触地面,管道和阀门清洁、无污渍。

4.4.6经管道灌装的产品,灌装口不得加滤布进行灌装,每批产品包装完毕,必须清洗过滤器、过滤网、漏斗及垫网。灌装称量后随即盖上塑桶盖,以防瞬间异物落入产品。任何原料、半成品、成品不能着地和贴墙放置。

4.4.7标签打印人员负责产品标签的字迹清晰和标签纸面清洁,外包装工负责包装物(瓶、桶、袋、标签、纸箱)的清洁,确保成品在包装过程中的干燥和清洁。严禁使用模糊不清或肮脏的标签,严禁使用被污染或渗漏的包装桶和桶盖。

4.4.8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原辅料和加工的半成品必须加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原料空桶,可先放在暂存区内,待暂存区放满后,在车间外垃圾箱外摆放整齐。

4.4.9产品包装和成品储存等工序分开,防止前后工序相互交叉、污染。

4.5检查与考核

4.5.1车间主任负责对车间卫生工作进行内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员工进行纠正,并计入个人每月的工作绩效考核。

4.5.2公司办公室每周对生产区域进行一次卫生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分。

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三、水处理生产前对空桶检验,重度污染的桶要单独处理,严禁马虎灌装;

四、对空桶外表要刷洗干净,桶盖消毒后方可使用;

五、手要经常清洗消毒,严禁用手指触摸桶盖内部接触水的部位;

六、严禁穿工作服与鞋出水处理车间,防止外来污染源;

七、不准在水处理房抽烟、嗑瓜子、吃东西、闲聊天及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十三、禁止在水处理车间内吸烟等其他有碍桶装水卫生的活动;

十四、不得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和鞋,进入非水处理生产场所(如厕所),工作前、便后必须洗手,不得将个人生活用品带入车间。

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建立生产车间卫生管理制度,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员工的.身体健康。

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药品、食品生产管理人员。

生产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办负责监督检查。

4.1窗明壁净见本色,无浮尘,无霉斑,无不清洁的死角。

4.2地面光滑、平整、清洁、无积水,无杂物。

4.3厂房严密,无啮齿类动物及其它害虫。设置电子捕虫装置,防止蚊蝇进入。

4.4辅料、半成品应分类、定点码放整齐,有遮盖离尘措施,有明显的状态标志,可以有效地防止交叉污染和差错。

4.5一切非生产用品不得带入车间,不得在车间内吸烟、吃饭、睡觉、会客,不得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不得晾晒工作装。

4.6过道、走廊不得放置任何生产用具或其它物品,不得堆放成品及半成品,保持运输通道的清洁、畅通。

4.7单一车间或相邻车间的操作安排要合理,不得相互妨碍,不得产生交叉污染。

4.8生产中的废弃物应装在密闭的容器内存放,每日必须及时清理到规定的废弃物堆放站,并立即将容器清洁干净和消毒。

4.9生产不连续,时间间隔超过24小时(含24小时)以上,必须对生产车间进行清场,彻底清洁消毒后方可下班。下次上班前需对生产车间、工用具进行消毒后方可进行生产活动。

4.10转换生产品种,需进行清场。生产场地不得有上次品种的成品、半成品、包装材料以及废弃物。

4.11生产区内各操作间应设置相应的清洁间,卫生工具齐全,消毒措施完备,通风良好,工房清洁。用具使用后及时放入清洁间处理干净,车间内不得存放清洁工具。清洁工具及清洁剂(消毒剂)要分别存放,不能造成对药品、食品生产环境的污染。

车间现场卫生管理制度

1、员工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刷卡操作。

2、员工生产现场必须着工作服,戴工作帽,穿工作水鞋,正确佩带员工证。

3、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严格按照公司请假程序逐级向各级主管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能离开。

4、禁止将个人衣物,餐具、茶叶等用品带入生产现场,饮用水杯放在现场指定位置。

5、未经生产或相关部门会签批准,禁止将原物料、半成品、设备部件等物品带出现场。

6、生产现场除相关品尝制度确认人以外,严禁其它人员吸食果冻和其它半成品。

10、员工责任区内物品必须按定置规定码放在定位线内,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1、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为他用,特殊情况须报基地消防委员会批准。

12、员工工作期间不得佩戴手表、戒指、耳环等物品,不得化妆。员工工作期间佩载动bp机、手机必须关闭电源且放于工裤内。

13、提倡文明礼貌,现场作业严禁使用侮辱性字眼,不讲脏话。

15、现场员工必须专心作业,严禁嬉闹聊天,偷闲怠工,

16、现场各工段应做好人员定岗工作,禁止脱岗、串岗、溜岗、睡岗等。

18、现场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生产现场禁止吃食物、吸烟、看小说、报刊等。

19、员工必须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尽职尽责作好本岗位工作,坚决反对故意刁难、疏忽或拒绝上级主管命令或工作分配。

20、现场人员必须自律自觉,勇于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破坏车间生产的.不良行为,反(文章转载自:http://请保留此标记)对一切坏现象。

21、现场人员必须妥善保养自己的更-衣柜,严禁不关锁、撬锁、混用等破坏更-衣室管理行为。

22、员工必须按照生产工艺规定,操作指导进行现场作业,严禁向半成品投放异物或故意损坏机器设备。

23、提倡节约,生产现场严禁水、电、气(汽)浪费现象。

24、生产现场无特殊情况员工一律不允许坐上级主管办公桌椅。

25、上班中途外出员工凭出入证进出车间,并正确登记出入时间。

26、严禁私自撕毁公司公布的各项通知、规定,严禁在现场各白板上乱涂乱画。

27、严禁在现场打架、聚众闹-事。

二、卫生制度

a、人卫生制度

1、员工上岗前必须取得健康证。

2、员工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澡、勤理发、勤剃须、勤剪指甲、勤换衣服。

3、员工进生产现场双手必须清洗消毒。

4、现场严禁随地吐痰和唾液,严禁随地乱扔纸巾、杂物。

5、员工工作期间严禁挖鼻孔,掏耳朵,剔牙抓头,等不合食品企业卫生规范的行为,在生产现场打喷涕须背对生产线,并用手遮住嘴巴和鼻孔。

6、员工应做到衣帽整洁,头发不外露,工鞋保持干净,做到勤洗勤换。

7、员工使用卫生间严禁穿着水鞋,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冲洗卫生间。

8、员工必须按公司要求规范着装,防止作业时汗液,脏物污染半成品。

9、严禁抱病带伤上班,作业前双手消毒。

10、工衣柜及时清洁,避免产生卫生死角,饮用水杯自觉保持干净。

11、现场应做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员工应自觉配合遵守。

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为加强车间现场的管理,使车间工作环境始终保持整洁干净。

1、操作员工随时保持设备机身的清洁。

2、随时保持自己管辖范围的清洁干净,通道畅通,无铁屑、纸片、袋子等垃圾。

3、每天下班前进行环境卫生清扫,每周一次设备保养。

4、工作台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地上的零件、工件摆放整齐,一目了然,并且不允许超越黄线。

6、工具箱随时保持干净,量具、工具摆放整齐,并保持清洁,工具箱不允许放与生产无关的物品。

7、清洁工具定点放置、垃圾及时清理运走。

8、车间实行片区三包责任制,各片区发现杂物主动清理。

11、此次评分以车间为单位,分别为垒装、机加工、下线、组装、喷漆,各车间安排好每人轮流值日监督。

1、公司不定期进行抽查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处理。逾期仍未整改者罚款20元。检查小组人员每周(暂定每周五)集中进行一次卫生评比,依据公司卫生责任区的划分进行评比,对检查的结果给予打分。

2、每月上旬公布上月卫生检查评比结果,并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内容之一。

3、月评比中分数最高的车间每人奖励30元,分数最低的车间每车间每人罚款20元。所有奖罚款均纳入公司福利基金。

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一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三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一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二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第一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二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三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四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五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六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xx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七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xx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九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二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三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第一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二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一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四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五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七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九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第一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第一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二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四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五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六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七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健全公司制度,规范企业管理,提升企业管理形象。做好对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确定生产过程及影响生产过程质量和安全的诸因素,并使每一生产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以确保生产出合格产品。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车间各个工序。

三、具体内容以及要求:

1.进车间前,必须穿戴整洁规范的工作服、帽、靴、鞋,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并要把双手洗净。

2.生产作业人员不准戴耳环、戒指、手镯、项链、手表。不准浓艳化妆、染指、喷洒香水进入车间,以防止污染食品,引起质量隐患。

3.手接触赃物、进厕所、吸烟、用餐后,都必须把双手洗净才能进行工作。

4.男职工上班前不许酗酒,工作时不准吸烟、饮酒、吃食物及做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5.操作人员手部受到外伤,不得接触食品或原料,经过包扎治疗戴上防护一次性手套后,方可参加不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6.不准穿工作服、鞋进厕所或离开生产加工场所,进入厕所要更换工作衣,回来再次更换工作衣,并再次洗手消毒后方可进入车间。

7.生产车间不得带入或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如衣物、食品、烟酒、药品、化妆品等。

8.员工出入车间要及时关闭通道门窗。

9.使用的运输工具和容器应经常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灌装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2.1厂房内必须有防蚊蝇、防鼠、防烟雾、防灰尘等设施。

2.2容易造成交叉污染的工序,应设隔离墙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予以隔离,防止生产过程中相互污染。

2.3浓缩汁车间

2.3.1地面、楼面:应能防水、防腐蚀、防渗漏、防滑、无毒、易冲洗、消毒,并应有适当的排水坡度(1.0%~1.5%为宜)和良好的排水系统。排水沟必须是圆弧式的明沟。排水沟不得堵塞、发霉、发黑、发粘,要经常冲洗,以保持畅通。

2.3.2墙壁:应能防霉、防潮、防水、无毒,易冲洗、消毒,墙裙砌1.5m以上浅色瓷砖或相当的建材,顶角、墙角、地角呈弧型,便于清洗。

2.3.3天花板:应能防潮、防霉、防水、防灰,易清洗,表面涂层牢固。

2.3.4门、窗:应严密,采用不变形、耐腐蚀的材料制作。窗和其他洞口应安装易于清洗、更换的纱窗。窗台须下斜45度,门口必须有防蚊、蝇、虫设施。

2.3.5洗手设施:车间进口处和车间内须按人均(10~15人一个)安装不用手开关的冷、热水龙头。洗手池下水管应安装反水弯并引进排水管中,废水不得外溢,洗手处应有清洗、消毒剂和干手设施。

2.3.6消毒设施:车间进口处必须有与通道等宽、长1.5m以上、深20cm的鞋靴消毒池。车间内应设有设备和工器具的清洗、消毒设施,选用易清洗、防腐蚀、无毒的材料制作,并配有充足的冷、热水源。

2.3.7通风设施:车间内必须安装通风设备,以保持车间内空气对流。有大量蒸汽加热的工段,应集中在一处,配备足够能力的排风设备,通风口必须安装易于清洗、更换的耐腐蚀网罩,进气口必须距地面2m以上,并远离污染源和排气口。

2.3.8其他:车间内的架空构件和滑槽等必须便于清洗,便于检查,能防止积尘、凝土和生长霉菌。严防房顶的冷凝水滴下来,造成半成品的污染。

2.4供水系统

2.4.1生产用水的水质必须符合gb5749的规定。如配备贮水设施。应有防污染措施。贮水设备应定期清洗、消毒。车间内所有的水龙头要编号,厂化验室要每周检验一次,井水要全面分析,看是否符合饮用水标准。市防疫站要一年做两次水质全面分析。

2.4.2制冷、冷却、消防用水必须用单独管道输送,并有醒目的颜色区别,不得与生产用水交叉连接。

2.5废水、废汽排放系统必须设有废水、废汽排放系统,其排放标准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

2.7设备和工器具

2.7.1凡接触果汁的.设备、工器具和容器。必须采用无毒、无异味、易清洗的材料制作,表面应光滑,无凹坑、缝隙。禁止使用竹木工器具和容器。车间内严禁用棉、铁制品。

2.7.2固定设备的安装位置应便于清洗、消毒。

2.8更-衣室、浴室、厕所必须有与职工人数相适应的更-衣室、浴室、厕所。门窗不得直接开向车间。更-衣室应与生产车间连接。厕所应有冲水装置、不用手开关的洗手设施和供洗手用的清洗剂,并在醒目处设便后要冲水,便后要洗手的标牌;厕所要保持空气无臭味。地面平整,采用便于清洗、消毒的建材铺砌,墙裙砌浅色瓷砖或相当的建材,门窗必须有纱门、纱窗。更-衣室空气清新,每天按时消毒,不允许在更-衣室吃零食、闲聊、打斗。

2.9车间整洁、无杂物、空气新鲜、地面洁净、无积水、设备无油污、无灰尘;更-衣间有杀菌设施,灯检光源充足。

2.10每班工作人员对环境、设备、地面、墙壁、器具及个人卫生进行清理,严格执行奖罚制度。

2.11车间内不得堆放废弃物,配制溶液用的桶必须加盖

2.12工作时请勿闲谈,勿面对食品原料、生产器具咳嗽、打喷嚏、大声说话,以免污染食品。

2.13环境卫生实行班长负责制,班长班前、班后必须认真检查,放假及节假日班长要带领员工进行彻底清扫。平时每周一次。2.14工作时落地原料必须及时清扫妥善处理。

馒头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车间管理,保持车间工作环境的整洁干净。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舒适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为了严明规章制度,本规定将以教育处罚相结合,对批评指正拒不改正的,将受到公司严惩,直至开除公职。

具体检查时间为上午09:10 、中午11:50、 下午16:00

在检查的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标准的责令部门整改,对整改拒不施行的将实行处罚,处罚的标准分别为10元、20元、50元、100元。

1、         各组及个人按划分的卫生区和设备每日进行清扫。

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清扫或清扫不彻底的,将处以50元的罚款。

2、         卫生标准为地面及设备无泥、无尘、无油污、无水渍及杂乱物品,各设备按标准位置摆放整齐。垃圾桶每天下班前清除干净。

凡上述要求达不到者处以10元罚款。

3、         各卫生区的责任人发现其他人造成卫生不合格,应立即要求该人员立即清理干净。

如该人员拒不执行,可处以20元罚款。

4、         各卫生区负责人要及时检查卫生清扫情况,不得在卫生间内丢弃垃圾杂物,随用随冲,不得乱贴,涂写刻画,手纸入筐,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更正。

凡上述要求达不到者处以10元罚款。

5、         公共通道及设备的卫生,每天下班前必须清扫干净,次日9:00以前检查并确认无误。暖气片严禁摆放物品,车间玻璃定期进行擦拭,确保干净整洁。

凡上述要求达不到者处以10元罚款。

6、         维修人员在操作中禁止把各种油液、尘土流滴到地面上,禁止将拆换下的零部件及维修工具对方地面上,一旦发现应立即清理干净。

凡上述要求达不到者处以20元罚款。

7、         在进站维修的'车辆比较脏时,应先清洗车辆的外部和底盘,并认真擦拭干净后方可进入车间内进行维修。

凡上述要求达不到者处以10元罚款。

8、         工作时必须保持工位清洁干净,员工穿着及修饰应稳重大方,整洁清爽、干净利落、工作时间一律统一着公司制服,并佩带胸牌。发长不盖耳、不遮领、不准留大鬓角、小胡子。胡须应天天刮,不提倡烫发。

凡上述要求达不到者处以10元罚款。

9、         维修车辆时,任何人禁止把带有油污的手或身体触摸车身表面和附件。如要进入车内作用,应清洗干净手,将三件套放到指定位置上,然后作业。

凡上述要求达不到者处以20元罚款。

10、    维修完工后,检查确认卫生、清洁的情况下方可移交质检员。

凡上述要求达不到者处以10元罚款。

11、    员工休息室、总装室、气泵室、调气室、保证每天打扫清理,保持迪面、设备、工作台的整洁卫生。

凡上述要求达不到者处以10元罚款。

12、    值日人员每天下班前清扫休息室,洗车间,值班室、卫生间。次日早晨提前10分钟到公司打扫院子。

凡上述要求达不到者处以10元罚款。

车间作为售后服务的窗口,保持车间的整洁干净,是公司每位员工的义务与责任,本制度适合于机修车间、钣金车间、喷漆车间及汽车装饰部所有成员。本制度值班布之日起实施!